案例簡述:
王小姐,已婚人士,護照中有良好的出國記錄,如:澳洲、美國、加拿大等國家,湖北人,深圳易尚展示器材有限公司的銷售經理,由于6月份在乍得的公司需要開會,而在中國的公司則派他作為中方公司的代表請前往乍得參加6月份的晚會,與此同時,王小姐還想在晚會結束后在乍得進行旅游觀光,所以會在那邊逗留幾天。
案例難點:
通過我們龍簽對王小姐資料的審核,王小姐的資料有以下幾個問題:
1、邀請函的時間與行程安排不相符合
2、缺少雙方公司以前進行商務往來的證明
案例方案:
根據王小姐的情況,我們龍簽商務孟小姐給王小姐做了以下的分析和建議:
1、在與王小姐的交流過程中。得知她前往乍得停留的時間是10天,但是在對她提供過來的資料進行審核時,發現乍得的邀請函上的時間是5天,進而這兩者的時間上存在著不吻合的現象,所以給了王小姐兩個建議,第一、讓乍方重新提供一份邀請函過來,并在上面寫明本次邀請的時間是10天,第二:王小姐將行程修改一下,使之與邀請函上的時間吻合。
2、申請乍得的商務簽,需要提供雙方公司的商務往來證明,但是在王小姐提供過來的資料中。并沒有該項資料,所以建議她補交該項資料過來。
最后,王小姐選擇了第一個建議,且簽證順利出簽,沒有耽誤到相關的行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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